2018,过去了。2019,崭新的一年已经开始,回望2018年来中医药行业的发展,日月既往,不可复追,却有很多节点令我们记忆犹新。盘点2018,中医药行业到底发生了哪些大事件?
1.习近平对发展中医药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推进中医药产业化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对发展中医药作出了重要指示。10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横琴新区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时提出,深入发掘中医药宝库中的内涵,推进产学研一体化,推进中医药产业化、现代化,让中医药走向世界。
2.《中医药法》实施一周年
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颁布实施。该法提升了国家的文化软实力,明确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地位和方针,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加强中医药的监管。一年过去了,行业监管、行业标准建设齐进,推动中药产业规范发展;红利逐步释放,中药企业迎来良机。
3.《中国药典》编制大纲2020版发布,中药材类目革新
《中国药典》编制大纲2020版2018年1月30日发布。大纲对中药材类目;中药材品种的增加与退出;中药材名称、来源和药用部位;中药材采收和加工方法及药材性状进行了修订,以“科学、先进、实用、规范”规范中药质量,确保新版药典中药质量标准有新飞跃。
4.《2018版国家基药目录》发布,新增补66个中成药组方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10月25日,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新版基药目录增加了165种基本药物,包括66个新增中成药组方。随国家卫社保制度不断完善,被国家基药目录排除在外的药物将逐渐被医疗机构限用或停用,而为基药腾出市场空间。
5.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首批,《古代经典名方目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2018年4月16日,发布了《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一批)》,收录了从汉代到清代的方剂100首,涉及到37本古代经典医籍。《古代经典名方目录》推动了经典名方简化审评审批的进程,为中药企业带来利好,经典名方经长久应用疗效确实得到保证。
6.国家中医药局与世卫组织,签署合作备忘录
2018年12月3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世界卫生组织签署《关于传统医学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内容涵盖标准规范、临床指南、数据整合等。本次签署谅解备忘录有助于在全球范围提升中医药服务和产品质量,并为下一阶段中医药走向世界、融入主流医学夯实基础。
7.加快建立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国家药监局在2018年11月发布《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以保障用药安全为目标,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基础,以实现“一物一码,物码同追”为方向,加快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全品种、全过程追溯,全力提升药品质量安全保障。
8.屠呦呦入选改革开放40年,百名改革先锋
2018年12月18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在京举行。诺贝尔医学奖获得者、药学家屠呦呦因致力于中医科研实践,带领团队攻坚克难,研究发现青蒿素,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改革开放40年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
9.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实施,99名岐黄学者选出
2018年12月24日,岐黄工程——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第一阶段遴选工作完成,正式公布99名岐黄学者名单。这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的具体举措,对发挥领军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有重要意义。
10. 《中药大品种科技竞争力报告2018版》,发布
“第四届中药大品种论坛暨中药大品种科技竞争力报告发布会”2018年12月25日在京召开发布了《中药大品种科技竞争力报告(2018版)》,该报告在国家批准的近1万个中药品种中,审核遴选出569个中成药待评估品种,真实反映出中药科技创新的最强水平。
总结
如月之恒,如日之升。2019年中医药行发展仍需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为指导,一往无前,努力奔跑。山东汉方制药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始终坚持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的信心,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为助力“健康中国”建设贡献绵薄之力。